纳税管理人服务
纳税管理人
纳税管理人是作为常住海外,在日本没有登记住所的个人或者法人纳税者的代理人,处理其纳税相关的手续。
纳税管理人必要的条件是?
- 计划从日本回国或者是已经回国的人,需要接受所得税和住民税等的返税金的情况。
※申请脱退一时金返还的时候,为了今后可以退还被扣除的年金所得税,从日本回国的时候,需要指定在日本的纳税管理人。详情请参照以下链接。
http://www.pg-taxrefund.co.jp/pensionrefund/chinese/refund_request.html - 由于出租或者出售日本不动产而获得收入的情况。这些收入属于日本国内的源泉所得,必须在日本进行收入的确定申告。
(移居海外,海外派遣或者回国的时候) - 在海外居住期间发生了继承税与赠与税的情况。
亲属死亡后继承其财产,或者接受亲属赠与的资产的时候。 - 即使在海外居住也有缴纳住民税、固定资产税等地方税的义务。
*固定资产税、都市计划税 无论是个人或者法人只要在当年1月1日拥有房产的人。
*住民税 当年1月1日在日本有固定住所并且有一定数额以上的收入的人。 - 根据股票等的变卖获得收入以及从日本收取利息、分红,专利权收益的情况。
原则上是向居住地纳税,但是根据情况也可能成为日本纳税的对象。
*部分情况可以根据租税条约得到免税。 - 在非居住者或外国法人(在日本境内有总部或分店)成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时,需提交“消费税课税事业所报告书”,因此需要事前选定例如提交消费税纳税申报书这方面的,能处理有关消费税的事务的纳税管理人,并由选定的纳税管理人向税务管辖区的税务署提交“消费税纳税管理人报告书”。
- 出国税(向国外移居时需要缴纳的税金)的暂缓缴纳申请。
出国税是指因持有价证券等,需根据收益情况缴纳税金,如果纳税者没有足够的资金纳税时,可申请把纳税期限从5年延长到10年。
非居住者也需要报税的情况
居住者与非居住者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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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居住者 | 非居住者以外的 居住者 |
无日本国籍 且在过去10年内住所或居所不超过5年的个人。以下两种所得需纳税。 1.国外所得来源以外的所得 2.国外所得来源中在日本国内所得部分 |
除上述情况外的个人 ↓ 无论国内外的所有所得均需纳税。 |
※居住者的情况还需分为两类考虑。居住者的国外所得原则上需纳税,但是是否为非永久居住者其纳税的金额是不一样的。居住者的所得税全部为综合课税(通过报税确定)。
非居住者
“非居住者”指在日本的居住期不足1年,或生活中心在国外的人。另外本人是否在日本工作,或是否有与本人在日本生活并以其收入作为生计的家人,作为判断的基准。如果这两项均不符合,则为“非居住者”。
※非居住者是否需要报税,需根据与对方国家的税收协定来确定。
所得税法的分类 | 国内所得 | 国外所得 |
居住者 | 課税 | 原则上课税,优先适用税收协定 |
非居住者 | 課税 | 非课税 |
※1 如果提交了海外迁出申请并且日本居民登记被取消,但持续在日本居住超过一年,仍被视为居住者。即使未提交海外迁出申请且仍保留日本居民登记,但实际生活在海外的,则被视为非居住者。(但是,如果未提交海外迁出申请,则会像对待日本居民一样征收地方税,并需要征收国民年金和国民健康保险等费用。)
※2 非居住者的课税限定于国内源泉所得,课税与否依照恒久设施(PE)的有无而异。恒久设施(PE)指的是分店、建筑工地、代理人等。
非居住者 | 有恒久的设施 | A 与恒久设施相关的所得 | 需报税,进行综合课税 |
B 除上述以外 | 同上述。 | ||
没有恒久的施設 | 或进行源泉征收、源泉分离课税。 |
非居住者出租不动产的情况
A 原则上,出租者需按20.42%的税率进行源泉征收,并在年度报税时清算。
①如果借用者为本人或亲属用于居住,则不进行源泉征收
※1 借用者为法人时,无论用途如何均需进行源泉征收。
※2 借用者需在次月10日前将源泉征收的所得税缴纳至税务署。
②出租者(非居住者)需在期限内进行年度报税,并从应税额中扣除租金的源泉所得税后申报。
非居住者出售国内不动产的情况
出售不动产时需进行源泉征收,并在年度报税时清算源泉所得税。
①非居住者在收到不动产的出售金额时,需按10.21%的税率进行所得税源泉征收。然而,如果出售金额在1亿日元以下,并且购买者为本人或亲属用于居住的情况下,则无需进行源泉征收。如果购买者为法人,则无需进行源泉征收。卖方(非居住者)需在次年进行年度报税,并从出售金额中扣除取得费用和开支后的税额中扣除源泉税后申报。
Q&A
- Q1
- 拥有美国国籍并取得日本永住权(日本非居住者)的人出售美国不动产的情况
- A
- 不需要在日本进行确申报。
- Q2
- 在日本公司工作了一年以上后外派到外国工作的情况
- A
- 如果进行不动产租赁或出售,需要进行确申报。
- Q3
- 在国内工作(有源泉所得税)的人在年间被调到海外工作的情况
- A
- 需要选择税务代理人进行纳税申报。 但仅限于在所得超过基准扣除额的情况。
※仅限于进行杂损扣除、捐赠扣除和基准扣除。(非居住者无法使用 e-tax)
※如果预扣税额超过应纳税额,则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,但可以通过申报退还税款。 - Q4
- 海外居住的公司员工在日本工作时
- A
- 如果没有日本地址(非居住者),则不适用于源泉所得。
- Q5
- 成为非居住者后的居民税是否需要缴纳?
- A
- 如果在该年1月1日时居住在日本,则需要支付上一年度的居民税。
- Q6
- 提交了海外迁出申请后还需要支付居民税吗?
- A
- 由于居民票将被注销,因此不需要支付居民税。
- Q7
- 非居住者也可以扣除所得税吗?
- A
- 在日本工作的所得,对于国内源泉所得需纳税,但也可能在居住的国家被征税。如果日本与该国家签有税收协定,可适用外国税额扣除。
- Q8
- 逗留海外不满一年的情况
- A
- 如果在海外逗留不满一年,仍需支付日本的居民税和所得税,但在其他国家逗留超过半年后,可能被视为该国家的居住者。如果就会产生两国的居住者的情况,如果适用于短期逗留者免税(183日规则)的国家的话,则该国将不会对其所得税征税。(但有些国家可能不适用)
- Q9
- 长期在海外工作的公司职员是居住者还是非居住者?
- A
- 如果其家人居住在日本,则为居住者。
- Q10
- 海外外派员工的住宅作为公司宿舍租用时的问题?
- A
- 如果公司作为承租人,需对支付的房租进行20.42%的源泉征收
常任代理人(Standing Proxy)
代替居住在日本国外的(非居住者)投资者,行驶各种权力。常任代理人所执行的业务范围
- 领取由证券公司/股份发行公司的文件资料(包括股东优惠等)并转送到顾客指定的(日本)国内地址。
- 代理行驶股份公司的各项决议权。但不代理出席。(只代理书面决议)
- 证券公司/股份发行公司等的有关租税条约文件的通知。
- 一般账户管理(非居住者的情况下一般为非特定账户)
- 关于 NISA/新 NISA
从 2019 年度开始,针对最长 5 年的海外派遣,可以在一定条件下,通过 NISA 或新 NISA 账户持有资产。
Q&A- Q1
- 出国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?
- A
- 在出国前一天之前,向已开设 NISA 账户的证券公司提交“继续适用报告书”。此外,回国后需要提交“回国报告书”。
- Q2
- 提交了“继续适用报告书”后,在海外居住期间,可以进行新的投资或定投吗?
- A
- 无法使用新 NISA 进行新的投资。同样,也无法进行定投。
- Q3
- 出国后,任何证券公司(金融机构)都能提供相同的服务吗?
- A
- 一般而言,各证券公司(金融机构)的应对方式不同,并且不太合作。但是当中的野村证券/瑞穗证券/乐天证券是相对合作的。
其是乐天证券,可以继续使用综合账户/特定账户/NISA 账户。同时,需要出售除日本股票和个人国债以外的资产,并指定常任代理人。需要以下文件
・出国相关的报告书
・常任代理人合同书
・常任代理人委任书
・个人身份证明文件
- 常任代理以外的业务
Ⓐ税务(本社的集团 税务会计师)
Ⓑ法律(本社的合作律师)
Ⓒ养老金/社会保险(本社的合作社会保险和劳务顾问)
※不予提供(日本)国内有价证券的保管或是与买卖相关的决算,原始利率,分红等的领取业务。
用语解释
常设机构(PE) | 常设机构(PE)是开展业务的分店,工厂或其他场所或者代理人。 PE分为“分店PE”,“建筑PE”和“代理人PE”类。 (例)1 通过代理店在日本开展业务而未设立分店时,该代理店被认证为公司企业的PE。 2 当母公司通过子公司在日本开展业务时,子公司被认证为母公司的PE。在国际税收中,有“没有PE就没有税收”的用语。因此,如果PE不在日本,则在日本开展业务的公司所赚取的营业收入将无需纳税。 但是,不包括在日本拥有的房地产的转让。 |
咨询方式
- 电话咨询03-5453-6931
电话联系 +81-3-5453-6931(工作日:10:00~18:00)
(周六也可以对应:11:00~17:00)为防止新型肺炎的感染扩大,在此期间周六暂停营业。 - 邮件联系请点击这里进入